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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历,夜店如此美丽[7P]

夜店如此美丽

  夜店,夜里开的店。

  "夜店"一词是从台湾地区传过来的,泛指在夜里经营的娱乐场所,包括KTV、夜总会、迪厅、Club、酒吧等等。



  夜店的特征很明显,离不开酒精、音乐、活跃的气氛、眼花缭乱的灯光,以及各种魅惑的演艺。

  夜店前几夜

  必须承认我喜欢夜店,但不是无原则无选择地喜欢。我喜欢KTV,喜欢在酒吧包间里唱歌,喜欢杰克·丹尼(Jack Daniels),喜欢龙舌兰,喜欢喝得脸颊微微泛红的朋友,也喜欢夜店里形形色色的帅哥和美女。



  第一次正经体验夜店要追溯到九年以前。那时我刚刚得到一份月薪2500元的工作,相比之前的800,手头十分阔绰。有位同事提出去夜店聚聚,我欣然应邀,由此平生第一次见识了何谓夜店,而且一下子见识了两家。

  第一家,可能30岁往上的北京人都知道,叫唐人街,位于长安街的永安里路口往里,当时是北京一个挺有名的综合性KTV娱乐场所。至今记忆深刻的是一进门就是一条长长的宽大走廊,两边有无数小吃,需要等位的时候,可以在边上打保龄球以及沙狐球。

  只不过现在的唐人街KTV已经不营业了,那个地方也被N多CBD的硕大写字楼取而代之。

  第二家在北京依然营业,就是朝阳门外的东方斯卡拉,演艺、唱歌、洗浴一应俱全吧。记得那里有个外号"西瓜太郎"的东北演员,有着深厚的二人转功底,只可惜小沈阳混出来了,他却没有。

  也可能是因为这两家夜店都带有明显的KTV色彩,所以在我的概念里,夜店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既过瘾又不失体面,像那些群魔乱舞的迪厅我就比较接受不了。

  迄今为止,在北京,我去过的夜店不计其数。有的关张了,有的越来越火,有的新开张,有的半死不活。然而夜店文化在我脑海中烙下的印记,是无法抹去的。更何况我现在的女友,也是在夜店相识的。

  夜店对于我来说,有两个好处。首先,这种环境注定了暧昧,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其次,夜店必然离不开酒,因此只要是能喝酒的客户,大家在这里很容易"坦诚相见",达成某种共识,买卖不成仁义在;第三,对于我这种喜欢得瑟的人,夜店也给我提供了机会和场地。

  专业的拼不过真诚的



  2002年前后,西直门东南角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南侧的那条马路上,有一个叫做"枫之园"的酒吧。这个酒吧我很爱去,第一是它便宜,可乐8块钱一听,绝对算得上工薪消费;第二就是那儿可以当众唱歌,每个卡座的客人轮流点,然后站在舞台上对着大家唱。音响设备也还不错,做个小的LIVE SHOW是绰绰有余的。

  当时我有一个同事兼好友叫朱晓雷,我俩都酷爱K歌,下班以后也常在一起厮混。当我俩发现仅仅在KTV里跟自己人得瑟已经不能满足得瑟欲的时候,决定将这种里外透着骚的表达搬到酒吧中实现,因此在那个阶段,这家酒吧成了我俩业余文化生活的主要场所。


朱晓雷同志的主打风格是张学友和童安格,我的主打风格是郑中基,偶尔也掺和点儿林志炫。

  一个周末,我们照例来到这里,那天晚上出奇的热闹,特别是有一桌拼桌,聚了十几个人,好像是大学同学聚会。我跟晓雷有个臭毛病,一看人多就想唱,一唱就巨投入,巴掌大个舞台往上面一站,一闭眼,宛如已经置身工体在向几万名观众献艺了。



  晓雷是个天生的好嗓子,一直对玩弄声线技巧来诠释歌曲乐此不疲,唱歌论抖骚,我是拼不过他的。果然,他一曲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博得了广大吧友的热烈掌声。看见丫得瑟之后一脸喜悦和满足地走下台时,我着实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得瑟之情了。于是乎,当又一次轮到我们这桌点歌的时候,我拿出看家本领,点了一首郑中基的《你的眼睛背叛了你的心》。这首歌至今还被定义为我的"成名曲"。

  厚颜无耻地说,哥们儿唱歌确实很郑中基。如果"90后"的小朋友不知道郑中基是谁,也可以参考李圣杰。

  基于本人一唱歌就闭眼,一闭眼就宛如置身工体的特点,那一晚在观众的热情配合下,我无论是造型、投入程度、情感表达的细腻程度还是综合水平,都达到了此生难以超越的巅峰状态。

  当我唱完第一个part,掌声雷动了;当我唱完第二个part,女生开始尖叫男生开始吹口哨;当我唱完最后一个副歌部分非常得瑟地结束以后,居然有俩姑娘上来给我献花了。这一段,用现在的词儿说,就是。哥们儿既不是专业歌手,更不是艺人,虽然哥心中追求万众瞩目,但着实没被鲜花簇拥过。总而言之,当时哥们儿一定笑得很骚,克制了又克制,才很"低调"地说了声"谢谢大家"。

  等我下台后,居然有MM和帅"锅"过来跟我碰杯喝酒。这种情形在我的得瑟史上,简直绝无仅有。我记得晓雷很"不爽"地说:靠,论技巧,我比你强啊;论高音,我在你之上啊……

  我十分牛B哄哄地回了一句:那又怎样?架不住哥们儿比你真诚。俺用心唱歌,打动了众多GGMM,你丫玩弄技巧,最多人家以为是一三流歌星,跑这儿赶场子来了。



  言外之意,专业但不用情的,干不过用情但不专业的。至此,这也是我信奉的谈恋爱的核心原则,真诚胜过一切,哪怕你做得不够好。

  后来,随着岁月的流逝,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时间是和合作伙伴或者客户一起去夜店,进行感情和业务沟通。

  在年长的人眼里,夜店是个"是非之地"。一提起夜店,就是纸醉金迷、藏污纳垢,甚至"黄赌毒"。就好像一提起"网络游戏",家长们都是一脸戒备,觉得这事儿不正经。
所以,诸位带着"任务"去夜店的同志们,千万别兀自沉醉,千万长点儿眼力见儿,照顾客户的感受。譬如,关照客户少喝点儿,客户喝完酒递上一张餐巾纸,问问对方想唱什么歌,他要是不太放得开你就主动邀请他合唱一首。诸如此类。



  无论喝多少酒,你都要时刻保证自己的清醒,特别是最后能顺顺当当地把账结了,还得坐出租车把客户安全地送回家,这一点很重要。我遇到过宴请客户结果先把自己灌翻了的二百五,这给客户留下的印象是非常不好的。

  多年的夜店经历,让我总结出一个道理来:

  在夜店中谈恋爱和在夜店中谈工作,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一个角色的转换。当你在夜店中谈恋爱的时候,要努力突出自己,五分钟的自我魅力展示比赖在姑娘身边献上半年的殷勤都管用;当你在夜店中谈工作的时候,主要任务就不是展现自己的魅力了,而是甘当绿叶,愿为陪衬,对客户鞍前马后,百般体贴。殷勤这一时三刻,结果可能让你连爽好几个月。这就是传说中的事半功倍啊。



  最后也不要忘记我在第一个故事中强调的,真诚。无论是工作,还是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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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j1223 金币 +10 感谢分享 2011-7-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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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介绍的很自信,很仔细,图片也很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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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很不错 ,可惜呀 我们这里没有啊。一大憾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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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很不错,我也有点自信了,想去看看,谢谢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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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楼 的帖子

图片拍得很美 还有就是我是南方人对北方的二人转没什么兴趣还有就是楼主介绍的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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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会真好啊,男人女人们为追逐快乐都删除了防火墙!!!性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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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楼主一番言论,对夜店有了极大的兴趣.
谁肯带我去见识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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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几张照片,好像广告啊!最后那个MM才是在夜店啊!可是看不清脸! 腰很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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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工作累了,偶而到夜店里放纵一下身体和心灵,这样才有利于身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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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说实在
让我受益匪浅
LZ从另一个层面道出自己的夜店感受
比纯介绍泡妞攻略的文更让我受用,
毕竟以后要在工作上证明自己,而不是夜店
红心一颗表示感谢
希望多看到这种类型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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